关于疫情期间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的公告
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严防疫情通过交通运输工具传播,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和无锡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的相关部署,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疫情防控期间道路运输非法营运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公告所称“非法营运行为”,是指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违法行为。二、严禁在客运场站、综合体、医院周边及高速公路出入口等重点区域以任何形式揽客、拉客,或者利用微信群、QQ 群、电话等形式,以“拼车”“顺风车”为名,违规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严禁在车辆后备箱(车厢)藏匿重点地区人员逃避疫情防控检查,从事非法营运行为。三、对疫情期间从事非法营运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交通运输部门将采取“零容忍”态度,一经发现,将依法从严从快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呼吁广大市民充分认识非法营运的社会危害性,提高自我防护意识,自觉拒乘。鼓励广大市民积极举报非法营运行为,提供线索及相关信息经查证属实的,将根据非法营运危害程度给予举报人1000元的奖励,举报人信息将得到严格保密;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